也是说,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能够用来还债的资金,并不仅仅由企业期初的资产决定,而是由企业现在的资产、企业资产的增值能力和企业资产的周转速度共同决定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简单的相加关系或加权平均关系,而是由上式准确表达的一种关系。按照上述公式表达的关系,只要企业到还债期所得到的资金(可用来还债的流动资产)大于要归还的流动负债,则无论企业这三个方面指标之间是什么样的一种关系或指标值组合,企业均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相反,如果到期能够用来还债的流动资产小于要归还的债务金额,无论企业资产负债率多低,也无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按照以上公式计算,A公司经营一年之后能够用来还债的流动资产是87.88元,B公司经营一年之后能够用来还债的流动资产是105元。如果我们期望这两个企业的经营规模继续保持不变,即A公司仍然需要40元的投入流动资产,B公司仍然需要投入100元的流动资产,经营活动才能正常运转,那么,A公司能够用来还债的资金为47.88元,B公司为5元。如果这两个公司均用这部分资金还债,那么A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会从年初的95%降低到48.12%,B公司从年初的50%降低到47.5%。表明A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会迅速降低,而B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缓慢。我们可以进一步计算,两个企业各增加50元债务并要求其在一年内偿还,会是什么情况。
三、结论
从上面我们提供的例子可以看出,传统的以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行业数、经验数来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或者以多个指标的加权打分结果来判断一个企业是否拥有偿债能力,均有可能得出与实际情况相反的、错误的结论。根本的原因是:第一,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不是静止不变的,它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而变化;第二,企业资产负债规模、企业资产周转次数和企业资产的增殖能力之间,不是相加关系,也不是相乘关系,而是由本文提供的公式所揭示的一种数量关系。进行偿债能力评价的正确方法是,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在债务偿还时企业能够用来还债的流动资产是多少,将能够用来还债的资金数和要还债务的金额进行比较,直接得出有无还债能力的准确结论。
也许有人会说,笔者所举的两个企业的例子是极端的例子。其实无论企业的资产负债、盈利性和周转性是一种什么样的组合,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计算得出这个企业是否有偿债能力的分析结论。我们可以根据企业资产负债率的高低、资产周转的快慢和赢利水平的高低,将企业的基本存在状况分为八大类型,然后按照上面提供的公式计算出每种情况下企业是否拥有偿债能力,如下表所示。只有当我们缺乏准确的计算公式,在分析判断企业偿债能力的时候,各执一端,才有极端和不极端之说。在准确计算的情况下,一个企业的情况只有一种计算结果,不存在极端或不极端问题。
注:计算过程举例,以薄利多销的情况为例,资产总额=100,流动资产=60,毛利率=5%,一年周转三圈。高负债:负债总额=95,流动负债=80;低负债:负债总额=50,流动负债=40。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流动资产=60*(1+5%)3 = 69.5。还一半流动负债:高负债
69.5 – 40 = 29.5
低于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流动资产,不可行;低负债
69.5 – 20 = 49.5
低于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流动资产,不可行。还1/4流动负债:高负债
69.5 – 20 = 49.5
低于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流动资产,不可行;低负债
69.5 – 10 = 59.5
接近于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流动资产60,可行。
[ 本帖最后由 chyong28 于 2008-7-9 08:4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