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怒 2012-12-20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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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是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文件的综合体现。
因2008年是新旧税法交替的第一年,2007年的涉税后续事项在2008年反映具有特殊性。为保证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的完整与准确,通过对一些特殊的填表项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一些填表的规律。
据新申报表的填表说明:“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第23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金额小于等于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第2列“税收金额”×14%;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则第3列不填;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继续执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规定应纳税调减的金额等。”可知:
职工福利费的“账载金额”为会计上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实质上就是计提进入成本费用以及在建工程等科目的金额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这一项填写比较容易。
职工福利费的“税收金额”填报内容,填表说明没有明确规定,仅是规定:“金额小于等于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第2列“税收金额”×14%。”如何填写此“税收金额”就是2008年职工福利费调整的的关键。
分两种情况来进行讨论: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2007年执行《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何处理此类纳税人2008年期初职工福利费的税收金额。下面举一个例子来分析:
例一:成都吉祥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一家实行计税工资的企业。近四年的福利费情况如下:
1、2005年计提120万元,限额为100万元,实际使用30万
2、2006年计提130万元,限额为120万元,实际使用40万
3、2007年限额为130万元,实际使用100万。
4、2008年限额使用为150万,实际使用200万。
先分析2007年期末职工福利费会计余额为80万(120-30+130―40―100),税法余额为180万(100―30+120-40+130―100)。
2008年会计费用为120万(200―80);税法费用为20万(200―180);限额为150万元,纳税调增100万(120―20)。
填表方法:账载金额为120万,税收金额为20万,调增金额为100万。
税收金额可表述为MIN(实用金额-税法期初余额;实发金额×14%)=MIN(200-180;150)=20
例二:若2008年实际使用金额为380万元,其它同例一。
2008年会计费用为300万(380―80);税法费用为200万(380―180);限额为150万元,纳税调增150万(300―150)。
填表方法:账载金额为300万,税收金额为150万,调增金额为150万。
税收金额可表述为MIN(实用金额-税法期初余额;实发金额×14%)=MIN(380-180;150)=150
例三:假设2007年期末职工福利费税法余额为80万,会计余额为180万。
2008年限额使用为150万,实际使用200万。
2008年会计费用为20万(200―180);税法费用为120万(200―80);限额为150万元,纳税调减100万(120―20)。
填表方法:账载金额为20万,税收金额为120万,调减金额为100万。
税收金额可表述为MIN(实用金额-税法期初余额;实发金额×14%)=MIN(200-80;150)=120
例四:假设2008年实用金额为380万元,其它同例三。
2008年会计费用为200万(380―180);税法费用为300万(380―80);限额为150万元,纳税调增50万(200―150)。
填表方法:账载金额为200万,税收金额为150万,调增金额为50万。
税收金额可表述为MIN(实用金额-税法期初余额;实发金额×14%)=MIN(380-80;150)=150
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税收金额”为MIN(实用金额-税法期初余额;实发金额×14%)。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2007年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二条第五款:”职工福利费,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例五:依例一中资料,成都吉祥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一家实行计税工资的企业。近四年的福利费情况如下:
1、2005年计提120万元,限额为100万元,实际使用30万
2、2006年计提130万元,限额为120万元,实际使用40万
2006年末的会计余额为180万元,税法余额为150万元。
3、2007年限额为130万元,实际使用100万。
在2007年初,会计上先将会计余额计入当年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中,年末时所余金额为80万元冲减“管理费用”。
在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中,会计上所冲费用为80万元,会计上可以扣除的限额为130万元,纳税调减金额为210万元。
4、2008年税法限额使用为150万,实际使用200万。
2008年会计上费用为200万元,税法上为150万元,纳税调增50万元。
填表方法:账载金额为200万,税收金额为150万,调增金额为150万。
此时税收金额为MIN(实际使用额;税法限额)=MIN(200;150)=150万。
当然,如果2008年税法限额使用为200万,实际使用150万,勿需纳税调减。
填表方法:账载金额为150万,税收金额为150万,调增金额为0万。
此时税收金额为MIN(实际使用额;税法限额)=MIN(200;150)=150万。。
总结为:税收金额为MIN(实际使用额;税法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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