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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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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5-3 11:12
  • 签到天数: 37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5-13 19: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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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5-27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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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5-13 20: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遍,有长进,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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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5-13 22: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LZ分享,学习积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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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6-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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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5-14 08: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准则一般只对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适用,其它没有作强制性要求,我们公司都还是用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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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3-11-14 11:00
  • 签到天数: 44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5-14 08: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说新制度是在当期计入损益,一次性摊销,而老制度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五年内摊销,而且要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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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5-17 15: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我补充下:
    (江苏)苏国税函〔2009〕85号

    四、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开办费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扣除,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不短于三年的期限内均匀扣除。对2008年1月1日以前未摊销完的开办费,未摊销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扣除;50万元(含)以上的按三年减去已摊销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均匀扣除。
        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开办费,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做好相关台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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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2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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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5-17 18: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需要设置明细科目的话,是不是就是:
    管理费用-开办费-办公费\培训费等,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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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5-3 11:12
  • 签到天数: 373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09-5-17 20: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就是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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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3-12-1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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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5-17 20: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贴子不错,新准则下的变化,学习了,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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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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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5-17 21: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大家的发言,有点糊涂了,找点资料,认真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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