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3 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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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房地产开发业务
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并于二○○九年三月六日印发。2008年1月1日以前,内资企业执行31号文件,而外资企业则执行国税发[2001]142号文件,两者的理念及交纳方式完全不同。新法以后,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原则基本上靠近内资企业的31号文件。2008年1月1日以后,无论内资企业、外企企业均适用国税发[200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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